1. 旅游交通:往返机票、机建费及燃油税,当地空调旅游车,一人一正座;按团人数安排车辆大小。
2. 住宿标准:桂林挂牌四星酒店;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,一人一床,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;
单房差540元。
3. 用餐标准:3早6正(含1漓江船餐围桌.正餐 30标,8菜1汤);菜数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增减。如拼团客人不足6人,则建议退餐费给客人
4. 景点门票:含景点第一门票(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另付费项目);印象刘三姐由于受天气,涨水等特殊情况影响太大,故由游客到桂林后视当地天气状况再由导游收费一起观看。行程中景点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游览旅行社只负责调换,不承担损失。
5. 导游服务:专职优秀导游提供服务;
6. 儿童标准:2岁——12岁儿童游客团费只含机票、车位及半价餐,产生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;
7. 购物店:全程不进购物店,景区内购物店属景区行为非地接旅行社安排。
8. 保险:最高保额为人民币20万元/人的旅行社责任险;
9. 导游权调整游览行程先后顺序,但游览内容和时间不会减少。
10. 团费不含:
一、景区内二道门票、观光车等; 二、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;